这首诗写好以后,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,半天才弄明白,原来那傻×是写儿歌的,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,因为没有经验,所以没写好,不太押韵,一直到现在这首,终于像个儿歌了。
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《三重门》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,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,风沙满天,建筑土气,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。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,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,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,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,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,觉得上海什么都好,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。
老夏一再请求我坐上他的车去,此时尽管我对这样的生活有种种不满,但是还是没有厌世的念头,所以飞快跳上一部出租车逃走。
在这样的秩序中只有老夏一人显得特立独行,主要是他的车显得特立独行,一个月以后校内出现三部跑车,还有两部SUZUKI的RGV,属于当时新款,单面双排,一样在学校里横冲直撞。然而这两部车子却是轨迹可循,无论它们到了什么地方都能找到,因为这两部车子化油器有问题,漏油严重。
老夏又多一个观点,意思是说成长就是越来越懂得压抑**的一个过程。老夏的解决方式是飞车,等到速度达到一百八十以后,自然会自己吓得屁滚尿流,没有时间去思考问题。这个是老夏关于自己飞车的官方理由,其实最重要的是,那车非常漂亮,骑上此车泡妞方便许多。而这个是主要理由。原因是如果我给老夏一部国产摩托车,样子类似建设牌那种,然后告诉他,此车非常之快,直线上可以上二百二十,提速迅猛,而且比跑车还安全,老夏肯定说:此车相貌太丑,不开。
我在上海和北京之间来来去去无数次,有一次从北京回上海是为了去看全国汽车拉力赛的上海站的比赛,不过比赛都是上午**点开始的,所以我在床上艰苦地思考了两天要不要起床以后决定还是睡觉好,因为拉力赛年年有。于是睡了两天又回北京了。
我看了很多年的中国队的足球,尤其是在看了今天的比赛以后,总结了一下,觉得中国队有这么几个很鲜明的特色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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